关于拟确认李新建等5人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公示,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濮阳经开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核,李新建等5人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现公示如下:
李新建,男,53岁,濮阳市翔龙体育俱乐部、濮阳市盛臻公益志愿服务中心执行队长。
先进事迹简介:2023 年 7 月 16 日早上6时左右,正在迎宾馆晨练的李新建、刘灿芝发现一名女士晕倒在地。李新建判断女士是心搏骤停,立刻对其实施心肺复苏,刘灿芝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开展急救,120急救车也及时赶到,众人合力将尚且意识模糊的女士转移到救护车上,送去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因救护及时,该女士最终转危为安。
张卫华,男,45岁,濮阳市中原油田文卫采油厂员工,党支部副书记
先进事迹简介:2024年11月28日凌晨5:50分左右,正在上班途中的黄晓峰、张卫华路过中原中路紫东花园小区附近时,发现一位80岁老人晕倒在中原路快车道旁,无法动弹,意识不清。由于天气十分寒冷情况又十分危急,黄晓峰立即拨打110报警和120求助电话,张卫华脱下自己的羽绒服包在老人身上,抱入怀中给老人取暖,直至民警和救护人员赶到现场。经救护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老人腿部股骨头碎裂。最后,张卫华同救护人员将老人送至人民医院进行救护。
先进事迹简介:2023年11月5日晚6时许,丁某骑行电动车沿黄河路西段人行道自东向西行驶至黄河路与扬子路交叉口西的窨井时,因窨井盖脱落,电动车前轮卡到窨井里,导致丁某摔倒在地,当场休克。连想和陈冠廷路过看到丁某摔倒在地,面朝下趴在积水里,恐有窒息危险,两人立马上前把丁敬菊从水中翻转过来擦去口和鼻中的污物,并及时报警和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对其检查发现,丁敬菊意识尚未清醒,左侧眶骨骨折,瞳孔散大,唇部开放性损伤等多处损伤,两人协助救护人员把丁敬菊抬上救护车,送往濮阳市人民医院得到及时救治。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向濮阳经开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