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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一地多名村民聚集,情绪激动!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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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1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俗话说“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邻里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关乎民生的任何一起矛盾纠纷对于老百姓来说都是“闹心事儿”。

城关派出所刘庙警务室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中的警务前置“排头兵”作用,定期深入辖区积极排查民间大小矛盾纠纷,聚焦源头,紧紧依托“警调融合”多元化解机制,运用心理疏导“ABC”调解工作法,历时四个多月的时间于近日成功化解一起积怨长达五年之久的邻里矛盾纠纷。

今年六月底,刘庙警务室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时,发现在辖某户宅基地上有多人聚集,互相之间发生争执,情绪都很激动,社区民警立即上前控制现场,随后了解情况得知,原来双方都是刘庙村村民,系前后院邻居,居住在南侧的户主张某(本文内当事人皆为化名)因在其自家院内宅基地上新建房屋影响到居住在北侧的户主陈某房屋的采光和通风,于是引发了争执。

考虑到双方邻里关系,为根源化解矛盾,在社区民警邀请村“两委”干部,并召集矛盾调解队伍劝将双方引导至刘庙警务室化解纠纷,初次调解,无论怎么讲、怎么谈、怎么劝,双方都各不相让。在和村委会干部的交谈中,社区民警了解到早在2019年,双方就曾因建房影响采光通风问题出现争吵、辱骂等过激行为,当时村委会多次介入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张某一直无法在自家宅基地上新建房屋,直到今年六月份的时候,张某不再顾及陈某反对,开始施工建设房屋,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城关派出所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后,将该纠纷定义为重大矛盾纠纷,立即向城关镇矛调支援中心报告,支援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建由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员以及心理疏导员组成的联合调解团队,制订调解预案,启动调解程序,调解团队成员首先分别将双方当事人请到刘庙警务室的A工作室(又称:接待室),坐下来,一起喝喝茶聊聊天,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各自诉求和心存的不满,并多次前往建房纠纷现场,实地查看、实地测量、实地谈判,逐步的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随后调解团队成员顺势分别把双方当事人引导至B工作室(又称:心理疏导室),通过讲解一些典型的矛盾纠纷事例、法律政策、心理沙盘推演、心理疏导等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对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有正确的认知和看法,逐渐双方都解开了“心结”,此时已时至八月份,联合调解团队成员再次进行分析研判,一致同意开始正式步入调解进程,于是将双方当事人共同召集到C工作室(又称:调解室),先是让双方当事人分别说出各自的解决方案,联合调解团队成员保留各自的合理要求,针对不合理诉求耐心进行逐一排除,期间反反复复十余次将双方约在一起共同前往建房纠纷现场实地查看、实地测量,每一次都是在现场双方口头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每一次又是在签订调解协议书时双方单独或者共同反悔拒签,此时已时至十一月初,联合调解团队成员经过商议后决定邀请法律援助律师以及同村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热心群众加入到调解团队,以次加大调解力度,期间再次将双方当事人共同召集到警务室内悉心劝解、耐心讲解、用心化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调解协议书。

11月13日上午,调解团队将双方当事人共同邀请到刘庙警务室内,张某与陈某最终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当日下午15时许,调解团队再次前往建房纠纷现场跟进查看协议内容履行情况,经现场确认,张某正在有条不紊地拆除影响陈某房屋采光和通风的院墙,陈某对此表示认可满意,至此,一起积怨长达五年之久的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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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20: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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