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濮网

查看: 9872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停车不当引冲突 ,濮阳这人一气之下竟然……

[复制链接]

积分
8636
大濮币
1005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9-27 16: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9月24日下午,台前县公安局吴坝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张某(本文内当事人皆为化名)报警称:“因停车问题发生纠纷,自己的汽车轮胎被扎破了,你们快来吧。”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王某承认是自己扎了张某的轮胎,王某表示因自家在金堤河桥附近,经常有驱车前往金堤河观光、钓鱼的群众随意的将车辆停放在自家家门口,导致王某出行困难,于是王某便在自家门口贴上禁止停车的标识,当天一大早,王某正准备开车出门,就看到门口停着张某的车,挡住了自己的大门,一气之下就扎破了车胎。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张某确实给王某带来不便,王某的冲动行为因纠纷而起,在充分征求双方意见之后,民警召集矛盾调解队伍现场尝试化解纠纷,民警先是普法明理,指出王某的行为的违法性,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指出张某要合理停车,不能为了自己方便侵犯他人权益,随后依托吴坝镇“隐藏”的一位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斗英雄,作家魏巍笔下“最可爱的人”李玉安,不怕牺牲、英勇战斗,遇救生还后默默奉献、发光发热,这一平凡而又伟大的事迹教育感化双方,经过严肃教育和耐心劝解,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提出愿意弥补张某的损失,张某也对自己随意停车造成的不便进行道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达成并现场履行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因随意停车引发的矛盾纠纷被圆满化解。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赞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申请删帖|大濮网 ( 豫ICP备13009059号-2 )|  豫公安备案41090202000001号 |经营许可证:豫B2-20170396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GMT+8, 2024-11-23 02:39 , Processed in 0.08028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