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广大家长朋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教育部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已施行),依法深化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一)线下培训机构开展线上校外培训的,但是以现代信息技术辅助开展培训活动的除外;
(二)线上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校外培训的;
(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
(四)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
(五)其他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活动的。
一经发现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或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可通过随手拍小程序进行举报(附件2)。
若发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规范、无办学资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没有按要求签订培训合同、没有通过APP缴费等行为,应向文广体旅和科技部门进行投诉。(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2)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共同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再次感谢您对濮阳“双减”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附件:
1.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使用流程
2.校外培训“随手拍”操作流程及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