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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街车”不仅噪音扰民
而且往往伴随飙车竞驶、超速
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进一步消除路面行车安全隐患和噪声污染,近期,濮阳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严查非法改装、夜间飙车等突出问题。
4月25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示范区大队针对摩托车“飙车炸街”、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查处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追逐竞驶、“炸街”扰民、无证驾驶、闯信号灯、非法改装、无牌及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易发生“飙车”现象的路段加大巡逻警力,为“飙车炸街”按下“刹车键”。
❶ 改变车型、外观、颜色,会妨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❷ 擅自改变车辆的电路,会有起火隐患。
❸ 改变车辆排气装置,会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声音变大,也就是常说的“炸街”,会严重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❹ “炸街”车辆常常有竞速或者相互追逐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马路不是赛车场
非法改装、“飙车炸街”害人害己
严重影响市民生活和道路交通安全
濮阳交警持续严查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1.改变车型、外观、颜色,会妨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2.擅自改变车辆的电路,会有起火隐患。
3.改变车辆排气装置,会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声音变大,也就是常说的“炸街”,会严重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4.“炸街”车辆常常有竞速或者相互追逐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重点治理机动车非法改装和“飙车”“炸街”等问题,对机动车拼装、改装和非法改装车上路中生产、销售、维修、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规范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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