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濮网

查看: 11164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莫伸手!濮阳一人翻墙偷黄金被判刑

[复制链接]

积分
17099
大濮币
21967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7 08: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这句话说了无数遍
但有的人就是不吸取教训
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又将自己“送进监狱”……


2023年6月
姚某某在清丰县
找工作过程中
因手里缺钱
临时起意
翻墙进入张某某家中
将张某某放置在
卧室梳妆台里面
两只黄金耳钉盗走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
被盗的两只黄金耳钉
价值1908元
清丰县检察院审查后
以盗窃罪
对姚某某提起公诉
姚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在身边-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
一定要警惕入室盗窃
可以通过
选择安装防盗窗、反锁防盗门
出门关紧门窗等方式
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清丰检察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赞4

积分
20532
大濮币
122317
2#
发表于 2023-11-17 15: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河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申请删帖|大濮网 ( 豫ICP备13009059号-2 )|  豫公安备案41090202000001号 |经营许可证:豫B2-20170396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GMT+8, 2024-11-25 15:37 , Processed in 0.114041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