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曝光:
安全带=生命带!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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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交警温馨提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请系好安全带。2024年07月17日10时50分徐某伟驾驶车牌号为豫JC***5的汽车列车,沿清丰县孟德大道自东向西行驶至清丰县孟德大道闰石庄路口右转弯时,与自东向西任某鑫(男29岁)驾驶的四轮低速电动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徐某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徐某伟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任某鑫无责任。
2024年6月22日18时57分许,在清丰县人和大道与行理路交叉口,师某亮驾驶二轮电动车自南向西师某海驾驶的豫J5***5大众牌,小型轿车发生事故,致师某亮受伤,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2024年4月9日19时50分许,在清丰县清丰大道马庄桥镇尚合明郡路口处,吴某省驾驶豫JD***7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王某军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汽车发生碰撞,致王某军、三轮汽车乘坐人马某彩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清丰县油丰联营运输有限公司、濮阳市鑫鸿运输有限公司、清丰县华中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重点运输企业已被公安部交管局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系统评定为高风险企业,其机动车隐患、驾驶人隐患、机动车违法、事故情况等交通安全风险均高于同类型企业全国平均水平。暴漏出上述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