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打开微信扫一扫
各县(区)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最新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3日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II级响应。
预警解除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濮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濮政〔2024〕11号)和《濮阳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濮阳市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濮环委办〔2024〕11号)有关要求,加快推动年度重点治理任务,持续抓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华龙区、经开区、工业园区和示范区持续做好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手机版|申请删帖|大濮网 ( 豫ICP备13009059号-2 )| 豫公安备案41090202000001号 |经营许可证:豫B2-20170396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GMT+8, 2024-11-22 21:06 , Processed in 0.073788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