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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伸手!濮阳一人翻墙偷黄金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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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7 08: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这句话说了无数遍
但有的人就是不吸取教训
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又将自己“送进监狱”……


2023年6月
姚某某在清丰县
找工作过程中
因手里缺钱
临时起意
翻墙进入张某某家中
将张某某放置在
卧室梳妆台里面
两只黄金耳钉盗走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
被盗的两只黄金耳钉
价值1908元
清丰县检察院审查后
以盗窃罪
对姚某某提起公诉
姚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在身边-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
一定要警惕入室盗窃
可以通过
选择安装防盗窗、反锁防盗门
出门关紧门窗等方式
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清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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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7 15: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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