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濮网

查看: 730563|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发区加油站偷税漏税辱骂客户

[复制链接]

积分
5
大濮币
19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1 12: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举报信尊敬的开发区领导:您好!2023年10月20日早晨我在濮水路与003乡道交叉口东南角开发区加油站加油进到加油站服务人员让我开到北边靠近东面加油机的地方服务员问我:“加多少”我说:“加100”然后我就跟他们说:“开票”,服务人员回答:说机器坏了开不了,我说我有小票转账记录或者你记录一下等你机器好了我在来开我,服务人员回答:“无法开票然后说开票跟不开票不一个价格这个机器开票也加不了”我就坚持开票还告诫他们开票是你们应该尽的义务你们也是必须出具的,你们不开票就存在偷税漏税我可以跟税务局跟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的,他们以各种理由推辞还说我一个大男人要不要脸,不要脸什么的?我就没有理会,他们的服务人员拉住我车门不让走我给他们说我没有时间跟你在这耗你等着有关部门跟领导来找你们谈话吧!随后服务人员骂骂咧咧的我随之驱车离开现场! 现场转账证明《经营二维码显示为濮阳市开发区王助镇北旺荣荣超市店》 与实际经营不符望领导严查!现在法律这么严还有这样的商家偷税漏税还理直气壮,本身我就想不了了之了想想服务人员骂人这一项坚决不可饶恕,而且服务态度强硬说话语气不和谐,后期烦请领导通过大濮网发布公告!我还会后续关注!让更多网民知道真相!感谢开发区领导!我们广大濮阳市民会大力支持您的工作!麻烦您了!《根据法律规定》不开发票,相当于加油站在逃税。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直接通过税务局,12315消协会电话或前往工商部门等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加油站加油不给开发票可向加油站敦促索要,经协商加油站仍拒绝提供的可以要求税务机关介入,责令加油站依法进行改正,同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加油站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下面附带地址,转账凭证,加油站照片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赞3

积分
5
大濮币
193
2#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8 13: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河南
四万多播放量还没得到解决,可想而知

积分
5
大濮币
193
3#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10: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河南
光涂照明 发表于 2023-10-28 13:17
四万多播放量还没得到解决,可想而知

还没得到解决,这是濮阳速度吗

积分
5
大濮币
193
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7 14: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河南
收到敬爱的周市长回信,此时已经解决,万分感谢我们的周市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申请删帖|大濮网 ( 豫ICP备13009059号-2 )|  豫公安备案41090202000001号 |经营许可证:豫B2-20170396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GMT+8, 2024-11-24 02:24 , Processed in 0.075736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