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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濮阳市城区高污染机动车禁行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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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4 1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关于濮阳市城区高污染机动车禁行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市城区对高污染机动车采取禁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对象
(一)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二)三轮汽车(三马车)、拖拉机、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他明显冒黑烟的机动车(简称黑烟车);
(三)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
(四)其他造成空气环境严重污染的车辆。
二、禁行区域
国道342(濮瑞路)以东,新东路及南北延长线以西,濮范高速以南,省道101(新南环)以北范围内的道路,禁行区域范围所指边界道路不包含在内。
三、禁行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禁行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
四、相关措施
(一)因生产经营、重点工程建设所需的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专业作业车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须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核准手续(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二)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大型汽车,以及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车车辆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垃圾转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区域道路通行。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等机动车违法行为和禁行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违反重点管控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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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4 17: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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