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side;">模拟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应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确定投档比例: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正式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高校阅档:招生高校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括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体检表以及诚信记录等。
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对不能录取的考生及时做拟退档并注明不能录取的具体理由,并将拟录取和拟退档的结果上传至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检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在网上审核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名单。对符合录取要求的拟录取名单、符合退档要求的拟退档名单予以确认。
征集志愿: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视情况降分备档。
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补档。
填报征集志愿:按程序投档录取后,如有计划空额,公开征集志愿。届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的考生不可填报。
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考生应进一步查阅拟报高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
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须重新填报。
寄发录取通知书: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