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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名酒、现金......濮阳一男子多次入室盗窃终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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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9 08: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近日,
中原油田公安局以民生案件为重点,
严厉打击辖区突出的盗窃诈骗等突出案件,
组织刑事侦查支队全体人员全力开展破案追逃,
先后破获一批盗窃案件,抓获一大批电信诈骗在逃人员。
3月1日,经攻坚克难、多措并举,
侦破一起重大系列盗窃酒店饭店现金物品案,
犯罪嫌疑人闫某被抓获归案,
追缴一批价值上万元的被盗财物。

2023年12月24日,中原路东段一婚宴酒店被盗,犯罪分子入室盗窃酒店苹果手机、平板电脑、名酒等大量财物。刑侦支队技术、侦查民警缜密侦查,初步确定居住苏北路的一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4日、28日,任丘路一“某饺子王”饭店、某单位办公室又相继被盗。刑事技术民警勘查现场,认定以上三起案件作案人数均为1人,作案方式都是入室盗窃,遂将3起案件并案侦查。办案民警综合每起案件线索,进一步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2月29日,民警连续5小时蹲坑守候任丘路一居民区,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闫某(男,因盗窃两次被濮阳市、油田公安局打击处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闫某对以上3起案件供认不讳。技术民警依据现场情况推断闫某涉嫌多起案件。缜密分析后,技术民警认定2013年1月5日新华街某饭店保险柜内现金7万余元被盗案很可能也是闫某所为,但闫某拒不供认。为突破案件,技术民警另辟侦查途径,最终认定闫某就是该起重大盗窃案犯罪嫌疑人。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闫某以酒店饭店等场所为主要目标,多次秘密潜入酒店饭店实施作案,盗窃酒店吧台内的烟酒、手机、保险柜现金等价值较大的财物。现犯罪嫌疑人闫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数额巨大公私财物且多次实施盗窃,如果事实证据确凿充分并能够认定涉嫌犯罪事实,闫某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信息来自:中原油田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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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9 16: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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