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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濮阳集中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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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0 10: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10月17日,根据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打好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攻坚战,切实助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市下发《濮阳市2023年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集中大排查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集中大排查。
根据方案,我市将对全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除外)、生产经营户、农业种植养殖户、居民户等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及时清缴发现的散煤(含洁净型煤,下同)及炉具,全面禁止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散煤。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1日两个时间段,为集中排查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拉网式大排查,逐村(社区)逐户清查辖区内单位、生产经营户、农业种植养殖户、居民户等储存、使用散煤行为,并对排查情况做好登记。对发现散煤、燃煤炉具的,以户为单位,由乡镇办逐一登记清缴,集中存放,妥善处置,并责令改正,坚决消除散煤复燃和再次流入市场的隐患,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大排查活动由多个部门互相协调,各司其责。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散煤销售排查,依法严厉查处散煤销售点,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将严查违法违规运输散煤车辆和流动售煤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生态环境部门将对单位、生产经营户燃煤行为进行排查治理,依法拆改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设施设备,做到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城市管理部门将对流动摊贩使用散煤行为开展排查治理。农业农村部门则牵头对农业种植养殖户燃煤行为进行排查治理,督促使用散煤的农业种植养殖户尽快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对拒不拆改、继续使用散煤的,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市散烧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集中大排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将集中进行通报交办,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单位),将报请市环委办列为全市环保督察重点,同时抄送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依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濮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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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0 14: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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