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濮阳市家装改造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财政、商务主管部门,银联商务濮阳分公司:
按照10月28日全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调度会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市家装改造补贴政策调整如下:
一、补贴标准,由原“补贴品类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调整为“补贴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
二、补贴范围,在原8类物品和材料的基础上增加“窗户(含楼梯间)”。
三、补贴对象,由原“2019年9月30日(含)前取得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国有土地上住宅,2019年9月30日(含)前建成的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调整为“2023年9月30日(含)前取得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国有土地上住宅,2023年9月30日(含)前建成的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
其他事项不变,仍按《濮阳市家装改造补贴实施细则》(濮建文〔2024〕175号)执行。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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