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某幼儿园作为园方有责任也有义务保证幼儿园的人身安全,但是当事方确让幼儿的家长签到值班指挥交通秩序,有的幼儿家长工作忙,都是爷爷奶奶去指挥交通,请问出了问题是谁的责任。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您反映的南乐县南湖幼儿园让幼儿家长签到值班指挥交通秩序的问题属实。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号)及《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濮教安全函〔2021〕87号)文件均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校领导带班、轮流值班制度,特别是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必须设置护学岗,保安全员持械上岗,组织值班教师和家长志愿者开展护学工作,对不法分子对学生进行伤害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教学氛围。
为切实保障幼儿的上下学安全,南乐县南湖幼儿园结合园所实际制定了《南乐县南湖幼儿园平安志愿服务者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安排家长参与了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的安全防控工作。
二、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一)针对反映情况,教育局督促幼儿园迅速调整了工作安排,家长志愿者服务在遵循家长意愿的基础上,依据家长自愿的原则进行。
(二)对该幼儿园园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办园行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以更专业的态度服务幼儿及家长。
(三)对幼儿园其他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幼儿园的常规管理,提升管理者和教师的服务意识,提高家园共育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幼儿的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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