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遭贼!
监守自盗?
“团队”变“团伙”?
警方:“团灭”!
9月22日,南乐县公安局接到一企业报警:其企业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被盗。接警后,刑侦大队高度重视,随即抽调精干警力,对案件开展研判、侦破工作。经过大量摸排走访,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并成功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挽回损失1万余元。
经查证,陈某某系该企业工作人员,工作之余,发现电缆线无人看管,放置于工地现场,对电缆产生了“想法”,伙同刘某某、端木某某伺机盗窃电缆线,将电缆线运至李某某的废品回收站,变卖电缆线后获利9千余元。
另经查明,废品回收站老板李某在明知上述电缆线非废弃电缆线的情况下,仍以9千余元的价格予以收购。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刘某某、端木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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