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范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
公告
欢迎公众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
对他们的高消费、转移
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
请致范县法院进行举报!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被公布曝光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本院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请社会各界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上述被执行人有利于执行的相关线索,可向本院举报。
对于本微信公众平台已发送的悬赏名单,不提供修改,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本院相关平台将会删除该名单。以上名单信息的更新及变化情况,请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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