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自2024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
坚持“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在濮每交售一辆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濮换购一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可获得一次性差异化补贴。其中,购买价格在1500元(不含,购车发票价)以下的新电动自行车补贴300元;1500元(含)至2000元(不含)补贴400元;2000元及以上补贴500元。
(一)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含电池)、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均需在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二)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补贴申领须为同一人。购买日期以新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地须为濮阳市内,销售发票须注明销售门店所属县(区)。
(三)支付新电动自行车购车款项时,须取得《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售证明》,并拍照上传“建行生活”APP平台。
第一步:消费者需取得补贴申领资格。消费者需向参与商家现场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售证明》相关登记信息后,通过“建行生活”APP搜索“濮阳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栏位,进入“濮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领取相应优惠券,选择参与商家,完成支付立减,并将支付订单截屏提供给参与商家。
第二步:参与商家须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濮阳市内,发票个人姓名与“建行生活”APP注册用户姓名一致,开票金额为享受补贴前销售价格。
第三步:参与商家通过邮政“电动自行车注册管理系统”,上报新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信息,并将审核通过截图(仅限绿标)、新车消费者姓名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售证明》、支付订单截图及新车销售发票上传至“建行生活商家后台管理系统”。
1.上述消费者、参与商家提交的信息资料应真实有效,图片资料应完整、清晰、无修改(务必上传原图);
2.参与商家开具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售证明》须书写清晰,无修改,加盖公章无缺损(与销售发票商家名称一致);
3.参与商家如未上传第三步要求的相关信息,将无法进行补贴资金结算。
请消费者下载“建行生活”APP查询全部参与商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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