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执行完毕。”村支书连声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起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仅历时20个工作日的案件当场赢得了当事人由衷的感谢和好评。
案情回顾
王某在村内承包有2亩耕地,转租给刘某由其耕种,王某死亡后村委会要将该耕地收回,刘某拒不交还,引发诉讼。濮阳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刘某仍不返还耕地,无奈之下村委会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经调查,因案涉土地当时仍有农作物附着,协商过后,村委会同意刘某所耕种农作物收获后再收回土地,该案以终结执行结案。直至农作物收获后,刘某仍拒不返还土地,无奈之下,村委会于今年5月14日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再次进入执行程序,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现场实地察看土地情况。5月份河南地区正值夏收时节,案涉土地仍种植有农作物,考虑到刘某的经济损失,承办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同其协商制订了土地夏收后具体执行方案。
夏收结束后,6月3日一大早,承办法官一行立即来到该村准备执行,但发现案涉土地再次被耕种!
承办法官随即找到刘某,刘某态度恶劣,以村委会土地分配不公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员耐心向其解释如有意见可以向乡镇政府反映,但如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返还土地,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
听到这里,刘某态度发生变化,提出要求村委会补偿种植产生的费用后再返还土地。至此,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沟通解决问题,由村委会补偿刘某此次播种所用种子、化肥、管子的花费,刘某返还土地,最终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强制返还土地”,是法院执行工作经常面临的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双方矛盾冲突尖锐,面临较大的对抗性风险,法院必须制定严谨、周密的执行方案防止意外发生;如果被执行人恶意对抗执行,法院则将依法亮出“利器”展现司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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