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市社会保险中心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及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并提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此次养老金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顺利实现“二十连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分别达91.27元、117.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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