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4日凌晨3时13分,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清丰县东环路柳格镇某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名老年人倒在地上,怀疑是被车撞倒的。”
警情就是命令,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后发现,伤者和一辆侧翻的电动三轮车,以及一些碎片散落物。因事发时间在凌晨过路车辆和行人极少,报警人未发现任何肇事车辆特征及逃逸方向,且事发地点并没有安装监控,无有价值线索,给案件破获带来了极大困难,案件侦破一时无从下手。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抽调骨干,成立专案组。办案民警连夜奋战,持续摸排走访调查,经过不懈努力,最终锁定一辆有重大嫌疑的“五菱牌”面包车。嫌疑车辆和驾驶人确定后,交警大队立即部署警力,于7月14日下午17时在纸房乡将肇事嫌疑人常某抓获,随后将其藏匿在濮阳县某村庄的肇事车辆一并追回,面对铁一般的物证事实,驾驶人常某对该逃逸事故供认不讳,并指认了事故现场、交代事故逃逸经过。
至此,专案组克难攻坚、连续作战,从案发到破案,仅用了14小时,成功侦破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