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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24年5月,南乐县寺庄乡网民王某某为博人眼球增加流量,利用制图软件将网络图片剪辑成视频,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发布,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南乐县公安局网警大队联合寺庄派出所依法对王某某进行询问,王某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及时删除相关不实信息。
南乐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侵害,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阻断谣言传播扩散,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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