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领导打过了招呼”、“我可以找人帮你摆平这事”。赵某某自诩在社会上有很多关系,认识这个局长、那个局长,找人活动能摆平案子....近日,经开区公安分局在市局网安支队强有力的支持下,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3月25日,刑侦大队接刘女士报警称:其女儿因犯罪被上海市某分局刑事拘留,在一审判决前,其通过关系结识了王某、赵某、郝某,他们三人以能给其女儿运筹缓刑为由,在上海、北京等地多次骗取刘女士等人募集来的资金累计500余万元。因最后没能救出其女儿,刘女士等人怀疑被骗,遂报警。
接到报警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由副局长黄晓峰和大队长魏强全力统筹案件侦破工作。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涉案金额大多是现金支付,固定关键证据难度增加。专案组加班加点询问受害群众30余名,并奔赴五省搜集线索、调查取证,为下一步侦办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寻求市局网安的大力支持,经研判分析发现主要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新疆巴州,另两名犯罪嫌疑人经常往返外地,行踪不定。
专案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安排、周密部署,集中抓捕行动有序展开。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由副大队长崔清坤带队赶赴新疆巴州进行抓捕,另一路由副局长黄晓峰亲自指挥、等待时机。5月29日,经蹲点守候,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濮阳市华龙区天龙小区成功抓获;5月30日,副局长黄晓峰带领抓捕小组在濮阳市华龙区任丘路丽都时代家园将犯罪嫌疑人郝某旗成功抓获。
同时,另一抓捕小组也传来捷报。侦查民警到达新疆巴州后立即与当地网安民警对接,在市局网安支队大力协调下,迅速确定犯罪嫌疑人郭某位置。5月30日,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某小区被成功抓获。
经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条 【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欢迎光临 大濮网 (https://457000.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