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分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持续加大对盗窃案件破案追赃力度,以实际打击成效回应群众关切。近日,经开区分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4月12日,辖区群众岳先生报警称:其地下室门被人撬开,地下室内存放的三十余箱白酒被盗,价值约10万元。
经民警现场勘查,地下室门锁有明显被撬痕迹,民警初步断定,这是一起团伙作案,犯罪嫌疑人选择夜间窜至小区,以暴力开锁的方式对地下室内财物实施盗窃。
通过视频追踪等相关技术手段,民警迅速锁定三名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2024年4月15日,办案民警经走访摸排,蹲点守候,在濮阳市某小区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经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地下室的犯罪行为。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广大群众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长期放置在车库、储藏室内。若放有贵重物品,一定要对车库、储藏室门窗进行检查,发现老旧破损现象要及时加固更新。建议小区物业、业主在车库门、楼宇门等处安装自动报警装置、监控探头等设备,落实安防措施,发现被盗,应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