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检察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会议要求,一是日常勤提醒。院领导要在以身作则,带头规范填报的同时,不断压实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全体干警加强教育引导,用好系统提醒功能,做实经常性提醒,切实落实好真管、敢管、长管的“监督员”职能。二是持续促落实。检务督察部门联合派驻纪检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督促引导作用,对执行不力、敷衍了事的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通过以案示警深度剖析问题本质,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增强警示效果,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落实落细。华龙区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最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薛涛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条文进行全面解读,重点对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参学干部纷纷表示要更加严以律己、履职尽责,增强组织观念、大局意识,扎实掌握纪法知识,正确处理好可为与不可为,做到依法依规、精准运用。
1、“ 三个规定 ” 记录报告的对象有哪些?
“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
2、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对象有哪些?
《实施办法》记录报告对象不仅包括“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的对象,还包括同学、亲属、熟人、战友等。
3、检察机关“ 三个规定 ” 中需要填报的内容有哪些?
“三个规定”中需要填报的内容,仅指在司法办案中有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的情形。
4、检察机关《实施办法》所称重大事项,内容有哪些?
《实施办法》中所称重大事项内容,包括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
5、“ 三个规定 ” 和重大事项记录报送要求,有何不同?
“三个规定”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过问或干预、插手案件以及不当接触交往行为进行记录报告。
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不仅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过问或干预、插手行为以及不当接触交往要报告,对没有违反规定的过问了解如打听情况 、反映情况、转递材料、相关接触交往等也要进行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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