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公安局打渔陈派出所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的“容”文化注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依托优秀传统“容”文化,成功调处一起生意场上的矛盾纠纷。
近期,在巡逻宣防时得知一起矛盾纠纷:打渔陈镇某村村民陈某(本文内当事人皆为化名)生产货品,田某从陈某处进货销售,两人本为互惠互利的生意伙伴,不承想陈某动起了歪脑筋,竟然偷偷跟踪田某的货车,在掌握了田某的销售渠道之后,以更低的价格成功撬走了田某的客户。
家有家法,行有行规。得知此事的田某气愤不已,声称:“断了我的财路,咱们谁也别想好过。”就压下陈某的货款不再结算,两人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随时可能爆发严重冲突。
打渔陈派出所经研判,认为是重大矛盾纠纷,向打渔陈镇矛调支援中心报告。矛调支援中心立即派出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村委干部组成矛调团队。矛调团队用“容”文化劝解双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容”文化是包容,宽容,兼容,从容,是一种态度,一种境界。具有宽容之心,允许别人犯错,并从容应对,以兼容合作的态度处理,才能互相理解赢得尊重,可以说有了“容”就有了和谐。
针对双方是生意场上的伙伴,矛调团队从冤家宜解不宜结,包容是一种智慧和美德,包容是无数成功者的制胜法宝,只有学会包容,生意才能做大做强,有容才能生财,做生意讲诚信的角度,说情、析理、普法,与双方面对面沟通交流,牢牢抓住该起纠纷的症结点,有的放矢,精准调处。
经过数小时的耐心劝解,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向田某道歉,表示自己不应该违背生意原则,用不诚信的手段抢走田某辛辛苦苦发展的客户,希望田某不计前嫌,以后还能继续合作。田某平复心情后,也表示自己也不应该违约,压着陈某的货款不给,并当场将货款转账给陈某,示意对陈某谅解,以后两人还能继续合作。
双方最终以“警”为媒,以“容”为贵,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生意场上的矛盾纠纷,在“容”文化调解法调处下成功化解。
欢迎光临 大濮网 (https://457000.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